產品描述
一、 申請不冠行政區劃企業范圍及條件
(一)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已登記注冊的內資企業;
(二)符合《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》(工商企字〔1998〕第59號)的內資企業集團及其母公司:
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,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;
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;
(三)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審批,注冊資本30萬元以上,且名稱中含書名號的出版企業、雜志社等,如“《×××》雜志社”。
二、辦理程序
(一)申請人向國家工商總局申報。
(二)申請人取得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后,向住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辦
理登記手續。
(三)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核準后30日內,將加蓋企業印章的企業營業執照(企業集團登記證)復印件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備案。
三、提交材料
(一)全體投資人簽署的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;
(二)申請名稱冠以“中國”、“*”、“國家”、“全國”、“國際”字詞的,提交**的批準文件復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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